本报讯 近日,从市林业局获悉,从2009年至2014年底,我市森林蓄积保有量稳步攀升,从2009年的8827.2万立方米上升到2014年的9158.37万立方米,增长了331.17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从61.34%上升到62.86%,上升了1.52%,稳居全省第一;活立木蓄积量仅次于三州列全省第四;共采伐林木量达278.5万立方米,资源林政管理工作取得了森林资源和生态效益持续增长的好成绩。 资源林政管理工作中,我市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要求各县(区)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不得突破上级下达的年度森林采伐限额总量指标和分项限额指标,各采伐限额编制单位间的森林采伐限额指标也不得调剂、串换使用。在具体实施林木采伐管理中,按程序搞好伐区作业设计、采伐申请、采伐审批发证、伐前公示、伐中监管、伐区清理及迹地更新等工作,确保了林木采伐按规定有序进行。县(区)林业局、乡镇林业站、林区管护人员在林木采伐管理中各司其职,加强监管,切实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全市林木采伐消耗总量始终严格控制在国家和省下达的采伐限额以内。 作为全省27个集体林采伐管理试点单位,雨城区的“民主决策、三级公示”林木采伐模式有效解决了合理分配和充分利用有限的采伐限额,落实森林经营单位和林农的处置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名山区的村民委托林业主管部门集中发布信息,公开竞买木材模式让林农的木材售卖实际收入增长了3倍,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收益,试点成果得到省林业厅的充分肯定。 在涉林违法犯罪打击上,我市通过加强卡点设置,加强与地方公安协作,充分发挥检查站、治安卡点的作用,在边界结合部、交通咽喉部依法设立临时检查点,采取流动、定点和技术监控相结合等方式加大防控和打击力度,确保了林木资源安全。 林地保护管理是资源管理的难点,我市严格执行林地用途管制、占用征收林地定额制度和林地供地政策,实行专家评审制度,从严控制林地转为非林地;连续组织开展了“占用征收林地行政许可项目检查”、“使用林地项目全面清理”、“打击非法侵占林地专项行动”等,促进了林地管理秩序的进一步好转;在强调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的同时,树立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为开发业主服务的思想,对铜头引水工程、九龙水库工程、川藏铁路成雅段和工业园区区等重大工程建设用地项目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积极向业主提供政策和技术支持,帮助其解决征占用林地手续办理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既守住了林地保有量底线,又确保了灾后重建和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肖科、廖鹏) |